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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核准对象及条件:
a.核准对象: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
b.核准条件: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是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绳。

二、核准程序:
    1.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pro/)
    2.用户注册
    3.市科技局审核用户信息
    4.注册的用户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录入技术合同信息
    5.市科技局根据合同文本(纸质)的内容审核
    6.符合要求的合同,市科技局登记员打印"认定登记证明"、"登记机构证明"及"收入认定登记证明"
    7.送广东省科技厅窗口待批
    8.技术支持电话:
      020-83163319

三、核准时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先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再集中报送省科技厅核准。核准时限按省科技厅要求。

四、核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2月16日发文)、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号)《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于2000年5月26日通过,自2000年7月30日起施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1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73号)、《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粤地税发[2002]196号(2002年12月10日发文,自2003年1月1日执行),《关于广东省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1997年10月23日发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监管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责任科室: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附: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财务清单

    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