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珠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生产科技型企业认定:

一、核准对象及条件:
a.核准对象:在珠海注册、纳税且有一定科技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
b.核准条件:符合珠海市政府[2002]36号文件规定的私营企业。

二、所需资料:1.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申请书(一式两份);2.技术成果证明(产品知识产权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性质的说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可行性报告;7.公司章程;8.申请认定前一个月的缴纳税款单(营业税或增值税)复印件;9.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核准时限:申报材料齐备,即报即批。

四、核准依据: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珠府[2002]36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2002年发布)。

五、核准程序:申报单位按市政府[2002]36号文件规定准备材料,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审核。如符合要求,报局主管领导批准,发铜匾。

六、监管办法:按珠府[2002]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责任科室:发展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