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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费用资助申报


办理依据:《珠海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资助管理办法》。
申报对象: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市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资助范围: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部分代理费。
申报所需材料:
    1、《专利费用资助申请表》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收据原件供核对;申请人为单位,收据原件已报销入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请求书的首页、专利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申请经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申请人为单位,代理费用发票原件已报销入帐的,提供代理费用发票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理时限:立即受理,一年内办理两次资助费用的发放。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2137367